在成都市青羊区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,无论是新设立经营单位,还是对已有单位进行信息变更,均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向青羊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完成审批。以下为具体的办理指引。
一、 审批依据
主要依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、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等国家法规,以及四川省、成都市的相关实施细则。
二、 受理机构
成都市青羊区新闻出版局(通常由区行政审批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)。
三、 设立审批(新办)申请条件
四、 设立审批需提交的主要材料
1. 《出版物经营单位设立申请表》(批发)。
2. 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。
3.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(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)。
4.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5.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证明材料。
6.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文件。
7.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(所有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,复印件需核对原件)
五、 变更审批事项
出版物批发经营单位发生以下事项变更,需在变更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批变更手续:
六、 变更审批需提交的主要材料
七、 办理流程
八、 重要提示
在青羊区开展出版物批发业务,严格遵守审批流程是合法经营的第一步,也是企业规范运营、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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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5:38:56